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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 年度江苏省电力工程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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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6 09:10 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职称咨询专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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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5 号 )精神,经省职 称办同意,现将江苏省电力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电力工程规划、勘测、设计、 建筑、安装、调试、技术开发、试验研究、发供电运行、检 修、修造、用电管理、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 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 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根据相关规定申报。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 发〔2018〕96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现行的《江苏省研 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 号)执行。
(三)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电 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 〔2011〕24 号)执行。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五)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工作根据《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 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 号)精神落实。
(六)高技能人才申报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 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 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 〔2018〕380 号)规定执行。
(七)2018 年评审未通过者,2019 年继续申报须提供 新增加的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内容,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从今年起全面推行高级以上职称网上申报工作。申 报人通过“江苏人才信息港”中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并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申报表》,一式二份,规格:A4,双面印制或用 A3 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该平台网址为: http://222.190.110.123:5501/zc。
2. 工程师:经县(市、区)和市、厅(局)职称主管 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 规格:A4,双面印制或用 A3 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 骑马钉方式装订。
3.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电子文档。
4. 《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 员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
5. 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技术职务聘任证明 材料。
6.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 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 单位或有关部门公示、推荐材料以及近三年专业技 术人 员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9. 任现职以来的各类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 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 等与本人业绩成果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10. 规定数量的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 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刊登在会刊、论文集)或省级行业专业期刊(省准印期刊) 上发表的有较高专业价值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专项研究报 4 告、技术分析报告(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如篇幅精简较 多,可另附原文)。
11.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 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时,并提交继续教育证书和高级 研修班结业证书,以及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学习等有 效证明材料。
12. 免冠小 2 寸(40mm*30mm)彩照 1 张,照片背面 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办理资格证书用)。
(二)要求
1. 上述报送的材料除 1、2、3、4、12 项以外,其他材 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有目录。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 科)”栏(应与一览表、简介表“专业类别”栏一致)要力 求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
3. 提交《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高(中)简介表》电子 文档时,须将文件命名为“姓名-简介表-热动/电气-正高 /副高/中级”。
4. 2019 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 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申报材料(业绩成果、 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 其后取得的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不予接收。
5. 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个人 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 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 品情况;申报理由,逐条说明符合《资格条件(试行)》中 的哪些条款。
6. 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 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以及有关旁证等): ①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 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的作用、地位等。 ②论文、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译著以及季刊杂志 只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 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复印件,复印件应由单位盖 章和审核人签名。 ③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 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 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 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件、奖励证明、奖状)或 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 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 了质量(施工质量、 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 证明等等。
四、报送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个人对照“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向所在单位提 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须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 核实,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 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 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 评审材料的审查工作。在审查各种材料和证件时,必须严格 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 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
(三)公示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人情况及其申报 材料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四)人事职称部门审核
1. 根据申报人所在单位的隶属,申报材料必须经过市 职称办(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单位)或省主 管厅(局)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
2. 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评委会评审的,提供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 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 7 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 管部门同意后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由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单位)和有关厅(局)等单位负责统 一办理,与《申报人员联系方式汇总表》一并报送。各有关 单位务必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6 日(工作日)内将申 报人员汇总表、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及照片送至江苏省国信 集团人力资源部,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估衣廊 2 号 203 室 (国信大厦北面、农业银行所在大楼南侧入口),邮编: 210005, 联系人:浦承嵩、王海;电话:025-84736319 、 025-84780452; Email: 33456019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费标准 根据苏价费函〔2002)62 号文精神,高级评审费每人收 取 500 元,中级评审费每人收取 300 元。评审费在报送材料 时收取。
(三)文件及附件下载地址 有关资格条件和附件在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www.jsgx.net)“人才建设”栏目内“职称评审”栏目中 下载。
附件: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 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高(中)简介表;
3. 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高(中)一览表;
4. 申报材料目录表;
5. 申报人员联系方式汇总表。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4 日
(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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