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07号),现将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以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我市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考生可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rsks.jshrss.gov.cn)进行查询。
附件: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