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6〕320号通知精神,经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华家新等125人已具备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上述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自2016年9月4日起算。
附件:2016年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册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