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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的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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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17 00:00 来源:江苏省职称网 http://gis.jshrss 作者:江苏省人社厅,南京市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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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
宁农职字【2010】4号 |
2010-06-17 点击次数:2227 |
各市林业局(农委):
根据2010年度林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将于9月份召开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全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机关工作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与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二、申报条件
2010年江苏省林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按照现行的《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4]4号)、《江苏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的规定执行。凡2009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上述林业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条件已传至江苏林业网(www.jsforestry.gov.cn“人事园地”职称评定栏)。
三、申报材料
(一)提交的表格。
1.省职称办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正反印),一式三份。
2.《江苏省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张,不另附纸张,A 4纸正反印)一式15份。
上述表格可从www.jsforestry.gov.cn“人事园地”“职称评定”中下载。
(二)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2份。主要内容: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新品种或新技术推广应用、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一般在3000字左右,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能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专著、论文(原件),一般不超过5篇。
(四)有关证件。
1.复印件(不要报送原件):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请各市局职称办或省各有关主管单位职称办予以审核,并请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2.原件:国家(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省人事厅组织的《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同时附复印件1份装订)及其他有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证书。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及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公示结果报告2份。
(六)小二寸照片一张,反面注明姓名及单位。
(七)当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再次申报技术资格评审的,必须在当年评审后,又取得新的成果才能再次申报。
申报材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要翔实,手续要完整。除评审表、简介表、计算机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不装订外,其余材料均需按顺序装订成册袋装(装订顺序网上下载,网址同上),并在材料袋底部贴好写有姓名、单位、编号(编号由省林业局职称办统一编写)的标签。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0年7月15日为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
(二)评审材料均须得到当地人事部门审批,并附委托评审函。
(三)申报材料由各市林业局(农委)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
联系人:朱梅、王志强
联系电话:025—86275301
附件:1.简介表.doc
2、一览表.xls
3、材料装订顺序.doc
4、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表.doc
5、高级工程师申报表.doc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
(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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