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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新闻专业记者、编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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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4-26 00:00 来源:硕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信息网(硕 作者:职称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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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新闻专业记者、编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
宁职称办(2010)7号 |
2010-04-26 点击次数:302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了解国内外新闻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熟练掌握采编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新闻工作经验,所采编的稿件和节目,策划组织的专栏、专版、专题节目,质量较高;掌握必要的本专业研究资料,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运用外语和计算机的能力;恪守新闻工作纪律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市报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期内至少一次考核为“优秀”。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记者(编辑)资格。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前学历),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下列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新闻记者(编辑)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 职称计算机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二)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四)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须取得“2+1”即“操作系统”“网络应用基础”“任选科目”三个科目考试合格证。
(五)取得市人事局组织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第六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以上。
(二)掌握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三)年龄满50周岁。
(四)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要条件,继续教育要求作为职称申报的常规项目内容,相应附件可附入职称申报材料上报评审。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较系统的新闻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分工领域内的专业基本知识和有关方针政策。
第九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3次以上难度较大的采编业务,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在某一地区、一个行业范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采编业务有明显进步,能熟练运用多种新闻体裁,采写的稿件或制作的节目被多家报纸、电台、电视台转载、转播;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第十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撰稿人、主要编辑,采编的稿件获得我市专业好新闻二等奖2篇以上。
(二)作为主要撰稿人、主要编辑,采编的稿件获得区(县)级新闻单位年度好新闻二等奖3篇以上。
第十一条 论文、著作要求
(一)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提交独立撰写的有新颖性、独创性或文学性的专业文章2篇以上。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任职期间业绩显著,学术上有一定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市级以上新闻战线先进工作者。
(二)获得市级以上有功个人和劳动模范。
第十四条 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新闻记者、编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交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考核(面试答辩)、专业评审、公示、市人事局批复等程序进行。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 |
(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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